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公告目录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的通知》(建设部函〔2004〕219号)和《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暂行办法》(建设部令〔2004〕77号)的规定,经过审查,决定对下列建设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进行延续:。
单位名称:XXX设计院。
资质等级:甲级。
资质证书编号:XXX。
有效期限: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。
设计单位应当按照《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认真履行设计责任,确保设计质量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同时加强自身管理,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。
特此公告。
建设单位: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
时间:2018年12月31日"。